欢迎访问 线上博览会—产业集群!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交公示 >正文

抚顺市还建公租房建设项目(卫校西、师专南)-小区配套工程(环境、排水、照明、供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9/6/2023 8:32:26 AM

成图1.gif


抚顺市还建公租房建设项目(卫校西、师专南)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号210101TP002018308工程名称抚顺市还建公租房建设项目(卫校西、师专南)标段编号210101TP002018308001001标段名称抚顺市还建公租房建设项目(卫校西、师专南)-小区配套工程(环境、排水、照明、供热)建设单位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填报单位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4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8月28日项目所在区域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市建设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拟中标单位信息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编号投标报价工程工期质量要求企业资质评审得分辽宁天缘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张再红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辽12120162017142845252604.240000元50天合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98.59中标候选人情况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单位名称辽宁天缘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辽宁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再红姚瑀张杨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辽1212016201714284辽221060801570辽221171882916投标报价5252604.240000元5245613.110000元5229448.570000元工程工期50天50天50天质量要求合格合格合格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评审得分98.5997.5996.75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辽宁天缘汇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辽宁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集群展览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36378号-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