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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345国道仪征新集南段(K0至G328段)照明工程G345KFQ+XJN-ZM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6/9/2023 12:52: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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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345国道仪征新集南段(K0至G328段)照明工程G345KFQ+XJN-ZM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345国道仪征新集南段(K0至G328段)照明工程施工项目 施工图设计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以 案号:WJSO000-20191018143340821、案号:苏交建许字(2021)00017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扬州西外环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扬州西外环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345KFQ+XJN-ZM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

2.1.2建设规模: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工程项目,路线起自345 国道与356 省道交叉处,平行大寨河西侧向北上跨仪扬河后沿大樟沟西侧绕过朴席镇区,继续向北后斜跨大樟沟,沿大樟沟东侧布线,止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仪征市界处,接345 国道仪征新集南段,全长6.434km,呈南北走向,全线均为新建。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城镇断面,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345国道仪征新集南段,起自仪征新集镇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交界处,向北沿大樟沟东侧布线,与328 国道仪征段交叉(本工程下穿328 国道主线桥)后,继续下穿G40 沪陕高速公路,跨沿山河,利用既有通道下穿宁启铁路,向北止于353 省道与418 省道交叉处,接345 国道仪征新集至刘集段,路线全长约6.883 公里。本项目为其中的一段,起讫点为:K0至G328段,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下穿宁启铁路受限路段设计速度80km/h。起点至328 国道段采用城镇断面,路基宽度39 米,G328 至终点段标准路基全宽26m。

本项目范围内的路灯照明与交安、交警监控、路网监测等设施共杆。

2.1.3合同估算价:约1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8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7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1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日;试运行期 /天;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交工日期起2年。

2.1.5 其他: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G345KFQ+XJN-ZM标段。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路灯基础、灯杆、灯具、控制器、灯源、电线电缆、配电柜配套设施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移交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具体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含有共杆或综合杆)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含有共杆或综合杆)施工项目项目经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3中显示的相关证书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担任职务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 (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 (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组织 /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 /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629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人民币15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西外环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扬州市史可法路 50 号

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 系 人:张琴

电 话:0514-80827735

10. 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10.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661400至2023年613日17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29日上午930整。

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7)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9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10.3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平台及工具等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交纳费用的项目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项目投标文件。完成预约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024493245。已添加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10.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10.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29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629上午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10.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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