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南昌东外环高速公路亮化照明专项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赣交投科技字〔2023〕11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路网运营管理公司以赣交投路网科技字〔2023〕1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为塑造和提升南昌市形象,本项目在抚州管理中心所辖G6001南昌绕城高速乐温段区间机场互通至塔城互通段,包含沿线7个枢纽、互通,及主线桥梁进行照明设施增设,其中主线段路灯设置在中分带处,采用300w双挑臂LED灯具,间距36m,灯高12m;互通枢纽匝道路灯设置在土路肩外侧单侧,采用150w单挑臂LED灯具,间距25m,灯高12m,及沿线20座箱变及控制柜,布设间距约3km。主要工程量为路基段中分带路灯基础955处,大、中桥中分带路灯基础45处,特大桥中分带路灯基础324处,互通枢纽匝道路基侧路灯基础1077处,互通枢纽桥梁护栏路灯基础67处,供配电系统、电源外线等约48km。本项目投资金额约7705.94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昌东外环高速公路亮化照明专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施工主要内容有:在乐温段47.57km主线中分带设置双挑臂LED灯具及在互通、枢纽匝道路侧29.7km设置单挑臂LED灯具;并增加相应的土建、机电设施等。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LWZM-2023标,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表7。
计划工期为2.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以标段实际交工日开始计算),保修期:5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等见附表1至附表6。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iangxi.gov.cn/)中开设账户。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全省高速公路施工企业 机电序列 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6 月 8 日至2023年 6 月 29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iangxi.gov.cn/)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20〕20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启用注意事项的通知》《关于应对微软IE浏览器停用的温馨提示》。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集团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等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次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投标人参考“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https://ggzy.jiangxi.gov.cn/fwzn/007001/007001003/20220516/e12ffd62-f0f5-49a8-b21a-180e857bcb8e.html标段
LWZM-2023 |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一标段 | LWZM-2023 | 标段 | LWZM-2023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②在2 D(当年未参与评价的按B级确定)。 20注:投标人信誉应同时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 |
人员 | 资格要求 | 1 | 具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55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1 | 具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 55 标段 | LWZM-2023 |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LWZM-2023 | 20处10KV外线电源km、LED 300W照明灯具2650套、LED 150W照明灯具1140套、照明配电箱(户外型-IP54)20套、双挑臂,挑臂2米,灯高12米灯杆1325杆、单挑臂,挑臂2米,灯高12米1140杆、照明电缆、灯杆基础、箱式变电站ZBW 22-12/0.4/100kVA14台、ZBW 22-12/0.4/200kVA6台、剩余电流断路器、 电力管道过桥托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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