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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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鑫恒旭电子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32号轻工厂房1#楼三层306号 | 654,720.00元 | 591,756.00元 |
采购包1(2024年闽侯县中小学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项目):
货物类(福州鑫恒旭电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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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室内照明灯具 | 闽侯县中小学第三期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项目 | 捷能通 | NT-JSD-1501、NT-JSD-1502-036B、NT-Q3-K03A等 | 132 | 间 | 4,960.0000 | 654,720.00 |
采购人代表: | 吴旭晨 |
评审专家: | 傅敏光 、 刘林烟 、 黄建辉 、 任成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万元)?100万元(含)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C、各合同包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成交)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账?号:140202810960002687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闽侯县中小学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项目:0.982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2、福州鑫恒旭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故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名称:闽侯县教育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A栋3楼
联系方式:吴旭晨,22985177
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陈景宁、李杰,0591-87554653,邮箱:fjscczb@163.com
项目联系人:陈景宁、李杰
电话:0591-87554653,邮箱:fjscczb@163.com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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