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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本级20个公路点位增设照明设施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8/6/2024 6:53:39 AM

成图2.gif


一、项目编号:浙首信招LS202407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本级20个公路点位增设照明设施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96.1(%)浙江玮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括苍北路168号数字经济双创园1幢402、406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丽水市本级20个公路点位增设照明设施项目丽水市本级20个公路点位增设照明设施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要求1880000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应忆菲,李忠,钟扬,谢俊豪,杨洪伟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玮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6.068.562.263.061.064.1429.4993.63
1上海正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9.555.548.055.553.554.428.9283.32
1丽水捷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6.056.048.250.547.551.6430.081.6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货物类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14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少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786526

质疑联系人:王剑

质疑联系方式:0578-2786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916号正隆数字经济创新园2栋218-219号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兰根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79289

质疑联系人:吴胜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792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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