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吴越路(楚江大道-过江隧道口)一期地面道路项目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17GC2024SZ2817 | |
标段名称 | 吴越路(楚江大道-过江隧道口)一期地面道路项目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17GC2024SZ2817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前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A栋11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0553-88009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77号昌河大厦5层501-503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伟 1775534471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山东嘉盛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6911352.71 | |
项目负责人 | 刘可得 | |
证书编号:鲁1372019202100180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 /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海南中能华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6888330.55 | |
项目负责人 | 汪永明 | |
证书编号:琼1622020202101324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广东中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6886279.22 | |
项目负责人 | 洪佰佳 | |
证书编号:粤1442016201740263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规定公示的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九江信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未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证明材料;
大同泰瑞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每个月的缴费情况。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基准价:26913844.69元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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