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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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 | 2,882,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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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项目 | 编制重点范围为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段两岸(从上游长六桥到下游长一桥结束,全长约20公里),包括陆路和水路(船行视点)所及的两岸建筑、滨水岸线、城市广场、码头、桥梁、山体等元素。 |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打造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依据,结合《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泸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16—2030)》等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开展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工作,达到突出泸州山水城市风貌,展示泸州历史文化底蕴,提高泸州城市文化品质的效果。 |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规划编制并提交成果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规定。 | 2,882,000.00 |
叶志红、廖敬懿(采购人代表)、胡建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万-500万元,费率0.8%;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成交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成交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成交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按以上标准下浮30%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11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 号”)。
成交供应商: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680072975。
名称: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江阳区酒城大道3段交投大楼7楼
联系方式:0830-3740958
名称:泸州起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金融中心7号楼11层1102号
联系方式:0830-3740958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830-3740958
泸州起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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