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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景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管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1/2024 12:21: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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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01082024000029

二、项目名称:景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管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兴成华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泰路3号5F-K2号3,0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兴成华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市容管理服务景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管理项目项目名称:景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管理项目。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点位进行常年维护和专项维修,保障城市照明情况。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的“3 .2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要求执行3 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年度合分为:当年1 2 个月考核平均值在9 0 分及以上)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按照磋商文 件的要求执 行3,0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青霞尚欢欢武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90%计取。按上述计费标准计取的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定额5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专家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川财规〔2023〕6号)实施,代理费不再包含该部分费用。
3、代理服务费包含组织需求论证的相关费用,需求论证服务费及论证专家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
4、履约验收专家费由项目采购人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向验收专家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0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4356267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怡福巷124号

联系方式:83270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泰路111号17楼

联系方式:028-86059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028-86059351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2月01日



相关附件:

景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管理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兴成华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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