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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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兴成华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泰路3号5F-K2号 | 3,08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兴成华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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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容管理服务 | 景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管理项目 | 项目名称:景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管理项目。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点位进行常年维护和专项维修,保障城市照明情况。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的“3 .2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要求执行 |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年度合分为:当年1 2 个月考核平均值在9 0 分及以上)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按照磋商文 件的要求执 行 | 3,080,000.00 |
朱青霞、尚欢欢、武敏(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90%计取。按上述计费标准计取的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定额5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专家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川财规〔2023〕6号)实施,代理费不再包含该部分费用。
3、代理服务费包含组织需求论证的相关费用,需求论证服务费及论证专家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
4、履约验收专家费由项目采购人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向验收专家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0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4356267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名称:成都市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怡福巷124号
联系方式:83270278
名称: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泰路111号17楼
联系方式:028-86059351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028-86059351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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