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线上博览会—产业集群!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交公示 >正文

安庆经开区高铁新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照明工程—万福河南路、宝龙路、谭桥路、环湖西路、新城大道、振兴路东段、新安路、方庄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1/20/2024 9:45:21 PM

成图2.gif


项目名称

安庆经开区高铁新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照明工程―万福河南路、宝龙路、谭桥路、环湖西路、新城大道、振兴路东段、新安路、方庄路

项目编号

GC-AQ-2023-333

招标人

安庆经开区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张先生

联系方式:0556-8862061

最高限价

11419185.65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512300.00元

代理机构

安庆皖宜高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皖宜高科办公室

联系方式0556-599115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9日9时00分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莲谢路80号

投标价(元)

9851973.41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5123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周鑫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432020202102085

技术负责人

张墨英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天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址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38号5号楼2006号

投标价(元)

9851975.63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512300.00元

项目负责人

李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412017201904917

技术负责人

李静静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河南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址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电商产业园内

投标价(元)

9851977.34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5123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师恭贺

资格证名称及编号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412014201417160

技术负责人

张青菊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2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林娟,联系电话:0556-599115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集群展览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36378号-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