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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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美道合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9号永泰绿色生态园C-5号院2层201室 | 3,890,000.00元 |
采购包1(泉州市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初步设计):
服务类(北京清美道合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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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泉州市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初步设计 | 泉州市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初步设计范围为城市门户节点和城市迎宾廊道。 城市门户节点:泉州动车站、泉州高速(西福)出入口、晋江机场等景观照明提升。 迎宾廊道:晋江机场迎宾路线(机场-刺桐大桥沿线)、西福高速出入口至丰海路(西福高速出入口-安吉路-丰海路沿线)、通港东街至通港西街(通港东街-通港西街沿线)及东海片区重点道路(府西路、府东路、滨海街、东海大街、港湾街、泉泰路、大兴街)等景观照明提升。 | 1.为了提高项目质量,中标人应配合项目进度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图纸变更、技术交底、技术咨询、项目审查和概算批复等技术支持工作,配合深化设计和后期施工配合。 2.安排专业人员保证采购人在工作日能随时联系到并在24小时之内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对方案图纸做出及时调整。 3.中标人需提供实施范围内其他建设项目配套照明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 项目中标后1个月内提交符合评审要求的成果并经有权部门组织评审通过,至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为项目提供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 项 | 应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以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新发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最终成果应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如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 3,890,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黄剑南 |
评审专家: | 李源辉 、 郭月峰 、 黄伙水 、 黄松林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约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泉州市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初步设计:3.81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199号
联系方式:0595-22819766
名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19959986529、19959986530、0595-28161888
项目联系人:魏珊珊
电话:19959986529、19959986530、0595-28161888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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