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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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21GC2023SZ0442 | |
标段名称 | 江北集中区大龙湾三桥南侧片区道路工程一期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21GC2023SZ044202-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前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建筑科技产业园A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0553880052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8号国华大厦六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健 1773011114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03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投标报价(元) | 8232188.71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邓健 | |
证书编号: 36202012003501 | ||
证书名称: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生物产业园绿化提档升级项目(三标段 )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山东世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投标报价(元) | 8226521.31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贾秀锋 | |
证书编号:鲁210100033201140 | ||
证书名称: 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鄄城县金山公园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投标报价(元) | 8252777.36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张菊慧 | |
证书编号:0108469 | ||
证书名称:园林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曹家滩矿井及选煤场区、 风井场区园林景观绿化施工标段三:选煤厂区域绿化工程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陕西省肖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人工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工费工日单价低于163元/工日; 2、高创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没有设计单位盖章,不符合文件要求; 3、中福君成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国中汇投建设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未提供社保证明; 5、江苏郁森建设有限公司:人工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工费工日单价低于163元/工日;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a=65 b=82。 2、样本值单位:浙江园冶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拔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新鸿业生态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丰洲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中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鲁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锡润华市政绿化有限公司、兴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园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宝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棕润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九合园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卓越市政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庆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桐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春之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郑州森林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骆丰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市瑶海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陆?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庐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海博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君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海兴建筑有限公司、江苏班昊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3、基准价:8235049.06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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