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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锡尼镇育才社区、新华社区部分市政道路照明及用电工程(一期)施工标段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发布时间: 6/9/2023 12:57: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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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锡尼镇育才社区、新华社区部分市政道路照明及用电工程(一期)施工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人名称: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杭锦旗锡尼镇育才社区、新华社区部分市政道路照明及用电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编号:E1506251506004539001

标段(包)名称:施工标段

标段(包)编号:E1506251506004539001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2023年6月9日0时00分00秒

发布媒介:《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是;2023年6月16日17时30分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否

变更内容

杭锦旗锡尼镇育才社区、新华社区部分市政道路照明及用电工程(一期)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杭锦旗锡尼镇育才社区、新华社区部分市政道路照明及用电工程(一期)施工标段于2023年06月09

日通过《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文件的澄清(一次)。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

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更正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17:30。

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招标人: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9日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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