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洪泽湖大道 (华夏大道至滨河西路段) 照明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9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洪泽湖大道 (华夏大道至滨河西路段) 照明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438,031.98元 | |
最高限价:2438031.98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郑港财采磋商-2024-9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洪泽湖大道 (华夏大道至滨河西路段) 照明工程项目2438031.982438031.98是2438031.98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洪泽湖大道(华夏大道-滨河西路)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港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区北港城北部,道路全长 1163.917米,规划为东西向城市主干路,为现状道路。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照明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照明供配电系统、路灯安装、电缆敷设接地系统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含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以及发包人安排的与本工程相关其他工作。 5.2工期:3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且无在建项目(有在建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项目)(以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为准)。(提供劳动合同及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 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关于信用查询的说明: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提供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且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的承诺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4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 |
联系人:唐老师 | |
联系方式:135267202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 |
联系人:王领弟 訾佳佳 | |
联系方式:18738171515 0371-655859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訾佳佳 | |
联系方式:1873817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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