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北区城市照明设施维修LED更换项目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18 09:30(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4-0075
项目名称:新北区城市照明设施维修LED更换项目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8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新北区城市照明设施维修LED更换项目监理服务,监理服务的内容为新北区尚未实施LED改造的市政道路、居住(小)区的功能照明灯具,高架功能照明和防撞墙景观照明灯具,共需改造各类城市照明灯具约4.2万盏,其中功能照明3.1万盏(包含高架桥面),景观照明1.1万盏(高架景观照明)。
合同履行期限:
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项目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投标人(供应商)信用记录无需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材料。由采购人授权代表审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时间:2024-03-28 00:00 - 2024-04-18 09:3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2024-04-1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
联系人:柳珊
联系电话:15895058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联系人:姚仲宇
联系电话:0519-85588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519-8558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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