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新塘河北路(五河口路-毛岸西路)工程(项目名称)新塘河北路东段(广桐路-毛岸西路)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塘河北路(五河口路-毛岸西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塘河北路(五河口路-毛岸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发改许基础[2015]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起五河口路,东至毛岸西路
工程规模:西起于广桐路,东至毛岸西路,全长约337米,道路红线宽14米,设计车速:30km/h;
工期:9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52.0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照明设施、配套设备、控制系统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投标时须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31日12:00时至2023年06月05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郑丽娇
电话:13861467692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梨花家园商用房55#-23(二楼)
邮编:
联系人:姚小军、顾方民
电话:0510-83568806
传真:0510-83568806
电子邮件:2664967990@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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