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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路、泵站10KV电力工程)施工及青海路道路工程-新建10KV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20/2024 2:48: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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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路、泵站10KV电力工程)施工及青海路道路工程-新建10KV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DLGC00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住建发〔2022〕275号批复通过,青海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住建发〔2021257号批复通过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新建10千伏箱变及电缆线路、泵站10KV电力工程)施工及青海路道路工程-新建10KV箱变及电缆线路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东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包括规划南北路1、规划东西街1两条道路。建设内容包括:规划南北路1、规划东西街1照明工程(含下穿引道和框构桥内隧道灯),新建路灯66套,隧道灯148套;路灯箱式变电站1座、泵站箱式变电站1座。

青海路道路工程,路灯箱式变电站1座。

2.4招标范围:完成路灯供电工程施工图及清单所有内容,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11月至20201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安装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纪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5本项目将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5.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发现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5.7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5.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022009时00分至20240226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不见面交易黑龙江公共资源版住宅<span yes";="" rgb(255,="" 255,="" 255);="" roman";="" "times="" new="" roman";"=""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line-height: 24px;font-size: 16px">)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18645075345

    E-mail :hjzxgl2021@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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