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如皋市2024年西北片区照明养护项目(JSZC-320682-NTZJ-C2024-000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ZJ-C2024-0002
项目名称:如皋市2024年西北片区照明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如皋市2024年西北片区照明养护项目采购,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每年度进行考核,中标人累计扣分100分,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下载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206室(惠政路1799号,如皋市公安局对面,惠政路路南朝北,可导航至如皋市公安局南门)
注意:因交易中心搬至新址,敬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此条款,预留充足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防止因跑错而错失参与竞争的机会。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时间:2024年02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307室(惠政路1799号,如皋市公安局对面,惠政路路南朝北,可导航至如皋市公安局南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书面磋商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后报价。
2.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磋商,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务必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得有关响应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进一步的资料。供应商踏勘现场自行得出的结论和解释由其自己负责。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现场踏勘的交通、食宿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5.特别提醒:各响应供应商可参加如皋市2024年东南片区照明养护项目、如皋市2024年西北片区照明养护项目两个工程的磋商,但只能中标1个项目。已经取得其中一个项目成交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其他项目的磋商,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4楼
经办人姓名:冯先生
经办人联系方式:1801228582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项目经办人姓名:朱向阳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565088
附件:
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磋商文件
3.采购人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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