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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部分中小学校智慧照明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10/10/2023 6:24: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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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部分中小学校智慧照明采购安装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AQ-2023-0803  FS340811202301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宜秀区部分中小学校智慧照明采购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 年 9 月 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一)、护眼教室灯(长方形款):3、壳体材料:原参数:1)产品整灯尺寸:长≥1100mm,宽≥270mm,厚≤20mm更正为:1)产品整灯尺寸:长≥1100mm,宽≥270mm,厚≤100mm

更正内容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二)、护眼教室灯(正方形款):3、壳体材料:原参数内容2)一体式 LED格栅防眩面板灯、灯具边框采用铝型材, 表面亚光白静电喷涂,背板为优质镀锌板,PMMA 材质 的导光板,采用激光打点工艺。格栅网面内侧应有防尘板 (膜。更正为:2)一体式 LED防眩面板灯、灯具边框采用铝型材,表面亚光白静电喷涂,背板为优质镀锌板,PMMA 材质的导光板,采用激光打点工艺

更正内容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三)护眼教室灯(长方形款)、护眼教室灯(正方形款)、黑板专用灯(书写板灯):

原参数:“★7、驱动电源:采用恒流高P无频闪隔离驱动电源,不接受非隔离驱动。且驱动总谐波失真应不大于9%,能效应达到GB/T24825―2009节能评价第14条的A2级及以上的要求。” 更正为:“★7、驱动电源:采用恒流高P无频闪隔离驱动电源,不接受非隔离驱动。且驱动总谐波失真应不大于9%,能效应达到GB/T24825节能评价A2级及以上的要求。

更正内容: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谈判时间原为2023年10月10日9: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谈判时间均为2023年10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8日

注: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宜秀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 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政务大楼

联 系 人:陶先生

联系方式:1815566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龙眠山路189号三楼

联 系 人:杨启红

联系方式:0556-5210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先生

电   话:181556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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