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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科创区一期1#地块、4#地块及青创园项目泛光照明维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0/8/2023 12:00: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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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S-GKZB-2023-071SCZB2023-ZB-1350/0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金湾科创区一期 1#地块、4#地块及青创园项目泛光照明维保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咸新区新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保证泛光照明正常、良好的运行并对灯光系统及硬件、软件进行维护,拟采购具备专业技术及专业资质的单位从事泛光照明维保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湾科创区一期1#地块、4#地块及青创园项目泛光照明维保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湾科创区一期1#地块、4#地块及青创园项目泛光照明维保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101700分至202312123<span roman";="" new="" roman";"="" "times="" 0.0000pt;="" yes";=""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4px">、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咸新区新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咸新区新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能源金贸区起步区一期西咸金融港秦创原发展大厦4-A18

联系人:刘工

  话:029-332918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

联系人:秦婧婧、刘艳

  话:029-88481271

电子邮件:26614556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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