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102MH0175 | 标段号: | C03ZG003 |
招标人: | 上海漕河泾颛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宜山路868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5楼D座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漕河泾颛桥科技绿洲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期工程)泛光照明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20-4地块,基地位于元江路都会路东南侧,北至元江路,西至都会路,南至光明路(规划道路),东至都庄路(规划道路)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391179平方米。本次招标标段用地面积约31415.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747.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8256.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490.86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27192.71平方米,基地内设2栋80米高厂房/研发,1栋80米高配套,1栋17.75米多层配套。 本次招标内容为上海漕河泾颛桥科技绿洲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期工程)泛光照明工程。 | ||
工程总投资: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769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399511.83元人民币(639.951183万元) | ||
施工工期: | 19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1、投标人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第一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具有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的类似泛光照明工程的施工业绩,时间要求为2018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获取截止日前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览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告服务平台项目编号);注:若平台查询的信息无法体现项目性质、规模及合同备案时间的,视作无效业绩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_ ■否 3. 其他:(1)提供初步施工组织计划(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27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1-64850000,17621484995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07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4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9日 0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03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超过7家,由招标人通过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拒收其上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仅接受下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4.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5.暂停项目负责人答辩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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