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缘大桥等道路照明设施提升改造(施工)
补遗书 (编号01号)
工程名称 | 五缘大桥等道路照明设施提升改造(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 月31日。 二、本工程不适用信用分,项目在开标、评标时对所有投标人的企业及人员信用考核结果统一按未参加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认定,即信用分均按 B级计算(投标人企业、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按B级填写及使用)。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条款中的内容修改为“分值构成(总分95分);其中评标价:95分,信用:0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 其他评分因素:信用分”整条内容删除。 五、本项目关于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执行《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 号)及《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 号)文件,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相应修改。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资格要求”中的“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的字样均修改为“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保险费”条款修改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财产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计算,费率为0.25%;第三方责任险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计算,费率为0.15%。上述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工伤保险费”条款修改为:工伤保险费按招标最高限价的 0.15%向工程项目所地的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安全生产费”条款修改为:按不低于招标最高限价的1.5%计算安全生产费用,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 100 章“安全生产费”细目。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施工标准化专项费用(适用于设置标准化费用的项目)”条款修改为:为强化工程现场的施工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招标最高限价的1%进行计算标准化建设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 100 章“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细目。 十一、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第 1 信封商务文件”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第 6 项“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修改为“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厦财建[2018]9号、厦财建[2020]1 号、厦建筑[2021]65 号文件进行调差,若合同实施期间政府有出台新的调差管理办法,则按新文件规定的调差管理办法执行,最终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十二、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关于招投标活动的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投诉,不再接受纸质投诉。线上投诉通过登录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网址:https://ggzyjd.fujian.gov.cn/),点击“投诉信息”栏,选择“我要投诉”,按要求填写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十三、在抽取入围投标人时,应先由招标人在 20%、30%、40%三个比例中随机抽取其他信用等级企业相对于信用 AA、A 级企业数量的比例,具体抽取细则如下: (1)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30个号码球; (2)由招标人分3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球,分别代表三个比例: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20%;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30%;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40%。 由招标人将代表比例的3个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该3个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 1 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比例即为其他信用等级企业相对于信用AA、A级企业数量的比例。 十四、本工程“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2 条款中“注”增加第(3)项内容如下: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抽取程序和评标基准价抽取程序细化: 3.1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抽取程序细化: 3.1.1 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去掉超出限价的投标报价)家数大于等于15家时: (1)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30个号码球; (2)由招标人分3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球,分别代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方法一;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方法二;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方法三。 (3)由招标人将代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的3个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该3个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1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方法即为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4)按抽取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根据6.2 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抽取程序抽取下浮系数。 3.1.2 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去掉超出限价的投标报价)家数小15家时: 系统自动计算算术平均值,并在前文方法 a)、b)、c)中选择对应的抽取下浮系数方法,根据 3.2 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抽取程序抽取下浮系数。 3.2 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抽取程序: (1)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30个号码球; (2) ①取值范围为 1~3%时:由招标人分5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5个号球,分别代表下浮系数的取值;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5%;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 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5%; 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3%; ②取值范围为-1~2%时:由招标人分 7 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7 个号球,分别代表下浮系数的取值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5%;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 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5%; 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 第六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5%; 第七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 ③取值范围为-3~0%时:由招标人分7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7 个号球,分别代表下浮系数的取值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3%;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5%;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 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5%; 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 第六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5%; 第七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0%; (3)由招标人将代表下浮系数的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该组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 1 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下浮系数即为本招标工程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系数。 十五、本项目的 E1、E2 值均按下列方式分别进行抽取: (1) E1 值抽取流程: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 30 个号码球 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0.39; 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0.41;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0.43; 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0.45; 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0.47; 由招标人将代表 E1 值的5个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5个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1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 E1 值即为本招标工程评标价得分的E1 值 E2 值在 0.38 至 E1 值(不含)范围内以 0.02 为一档由招标人在确定E1值后抽取。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07月25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0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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